一分鐘看懂結論
如果您在日本持有一棟房子,卻在其他國家報稅,三條規則幾乎就決定了一切:
- 折舊的對象是建物,永遠不是土地。在日本買房,土地往往佔了價格的大部分,因此可折舊的部分比買家想像中小。
- 年限由您的本國決定,不是日本。美國納稅人適用替代折舊制度(ADS):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後啟用的住宅出租房產,以直線法分 30 年折舊;在此日期之前啟用的房產,以及非住宅建物,則為 40 年。您可能看過的 27.5 年,只適用於位在美國境內的房產。
- 日本自己跑一套快得多的時鐘。木造住宅的法定耐用年限是 22 年,而法定年限已經用盡的中古屋,四年就攤提完畢。同一棟建物,同一筆錢,兩套完全不同的日曆。
本文其餘的篇幅,談的都是第三條的後果:同一筆現金流在一個國家看起來賺錢、在另一個國家卻是虧損;外國稅額扣抵出現在錯誤的年度;以及轉售時的折舊追回稅單,連從未申報過折舊的屋主也躲不掉。
進入數字之前先說一句。本文是一位房產顧問寫的通則指南,不是針對您個人情況的稅務意見。折舊正是日本會計師與外國會計師最常各說各話的地方,而猜錯的代價是以「年」來計算的。請用它來問對問題,再請雙方確認數字。
為什麼日本和您本國的稅務機關永遠算不出同一個數字
日本依構造類別訂定法定耐用年限(日文「法定耐用年数」,hotei taiyo nensu),而自 2007 年 4 月起取得的建物,折舊(日文「減価償却」,genka shokyaku)一律採直線法。
| 構造 | 日本法定耐用年限 | 美國 ADS 年限(境外房產) |
|---|---|---|
| 木造住宅 | 22 年 | 30 年(住宅用,2017 年之後啟用) |
| 輕型鋼骨,厚度 3 mm 以下 | 19 年 | 30 年 |
| 鋼骨,厚度超過 3 mm 至 4 mm | 27 年 | 30 年 |
| 鋼筋混凝土 | 47 年 | 30 年 |
| 上述任一構造,作商業出租而非住宅使用 | 不變 | 40 年 |
造就四年攤提的中古屋計算公式
日本並不要求中古屋的買家只能按剩餘法定年限折舊。簡便法(日文「簡便法」,kanbenho)的算法如下:
- 法定年限已完全用盡(屋齡超過 22 年的木造房屋):耐用年限 = 法定年限 x 20 %。木造為 22 x 0.2 = 4.4,無條件捨去為 4 年。
- 部分年限已經經過:耐用年限 =(法定年限減屋齡)+(屋齡 x 20 %)。屋齡 10 年的木造房屋為 12 + 2 = 14 年。
- 下限為兩年,不足一年的部分捨去。
這就是為什麼日本許多投資話術都圍繞著老舊木造房屋打轉:節稅效果全部集中在前四年。我們在日本房產折舊與 22 年木造槓桿一文中說明了這套機制,以及它在轉售時的反噬。然而,您本國的稅務機關從沒聽過這條公式。它只會按照您買進當時的建物,套用自己的年限;一棟 60 年的鄉間老屋,折舊年限和全新的房屋完全一樣,都是 30 年。
土地與建物的分攤:一切都繫於這個數字
沒有分攤,就沒有折舊。日本的契約書常常只寫土地加建物的總價,因此您必須自己做出分攤,並保留佐證。實務上有三種方法被接受,強度由高到低如下:
| 方法 | 怎麼算 | 強度 |
|---|---|---|
| 契約上載有消費稅 | 消費稅(日文「消費税」,shohizei)只對建物課徵,土地一律不課。建物價格 = 契約載明的稅額除以稅率(10 %)。 | 最強。僅限賣方為應稅事業者的情形,因此大多數私人交易用不上。 |
| 評價額比例 | 依土地與建物的固定資產稅評價額(日文「固定資産税評価額」,kotei shisanzei hyokagaku)比例分攤總價,數字取自稅務證明書。 | 強度高,而且每一件物件都拿得到。最常見的選擇。 |
| 鑑價或重建成本 | 委託鑑價師,或以每平方公尺的重建成本乘以樓地板面積推算。 | 可以接受;當建物本身確實值錢時,值得花這筆錢。 |
放到一筆真實的日本交易上是什麼樣子
在鄉間與近郊的物件上,建物往往只佔價格的 20 % 至 40 %,因為日本的房屋會流失帳面價值,土地卻能保住。這個文化事實,我們在為什麼日本房屋會貶值而土地保值一文中說明過,也正是您可折舊基礎比美國買家直覺預期更小的原因。
有兩個實務要點,可以省下日後的爭執:
- 請在交屋前就向仲介索取固定資產稅的評價證明書。事後才要,就得跑一趟市役所,或再透過仲介申請。
- 選定分攤比例後就一致沿用:可折舊基礎、取得費用,以及日後出售時的獲利計算,全部用同一個比例。
以美元計的成本基礎,在取得當日就凍結
第二個常見的錯誤出在匯率。您的成本基礎,是以取得房產當日的匯率換算的日圓價格,之後就不再變動。您不需要逐年重算,日圓從 110 貶到 156 兌 1 美元,也不會縮減您早已鎖定的扣除額。
哪些支出計入成本基礎,而不是當年度費用
取得費用要資本化計入成本基礎,並與建物一起折舊,適用同一個土地與建物比例。在日本,這些費用維持在房價的 6 % 以內,以國際標準而言相當低,我們在在日本買房的購屋費用指南中有詳細說明。
| 項目 | 處理方式 |
|---|---|
| 仲介手續費、司法書士(shiho shoshi)報酬、登錄免許稅、印花稅 | 資本化,按土地與建物分攤 |
| 不動產取得稅(日文「不動産取得税」,fudosan shutokuzei),於數個月後才寄單 | 依您本國規定決定資本化或列為費用;前後一致即可 |
| 提升房產價值或延長其壽命的翻修 | 資本化為獨立資產,另起折舊起算日 |
| 恢復原狀的修繕 | 當年度列為費用 |
| 每年的固定資產稅、保險費、管理費、水電費 | 當年度列為費用 |
| 土地,任何情況下 | 永不折舊 |
如果您在出租前先行翻修,請依工程類別分開保留發票。屋頂換新和牆面重新油漆,在報稅上不是同一件事,這個區分在房產持有期間的價值可達數千美元。
實例試算:一棟 1,200 萬日圓的木造房屋
以長野一棟 1995 年的木造房屋為例,2026 年以 12,000,000 日圓買進(以 156 日圓兌 1 美元計,約 76,900 美元),長期出租,月租 65,000 日圓。評價證明書顯示土地佔 70 %、建物佔 30 %。購屋費用為 6 %,即 720,000 日圓。
- 價格中的建物部分:3,600,000 日圓。費用中的建物部分:216,000 日圓。
- 可折舊基礎:3,816,000 日圓,約 24,460 美元。
- 土地:8,400,000 日圓(約 53,850 美元),永不折舊。
同一棟建物,兩套折舊表
| 日本 | 美國報稅(ADS) | |
|---|---|---|
| 買進時的屋齡 | 31 年,法定年限已用盡 | 不影響 |
| 適用的耐用年限 | 4 年(22 x 0.2) | 30 年 |
| 每年折舊額 | 954,000 日圓(約 6,115 美元) | 約 815 美元 |
| 攤提總額 | 完全相同:約 24,460 美元。差別只在時間分布。 | |
這對稅單造成什麼影響
年租金收入為 780,000 日圓。扣掉固定資產稅、保險、管理費與小額修繕,假設共 180,000 日圓,折舊前的淨收益為 600,000 日圓(約 3,846 美元)。
| 期間 | 日本應稅所得 | 美國應稅所得 |
|---|---|---|
| 第 1 至 4 年 | 600,000 減 954,000 = 虧損,日本無稅可繳 | 3,846 美元減 815 美元 = 約 3,031 美元應稅 |
| 第 5 至 30 年 | 600,000 日圓全額應稅 | 約 3,031 美元應稅 |
| 第 31 年起 | 600,000 日圓全額應稅 | 3,846 美元全額應稅 |
請再看一次第一行:在日本一毛不課的那幾年,您的本國幾乎足額課稅,而且沒有任何日本稅可以拿來扣抵。這就是陷阱,而且完全可以事先預見。
長野不是假設,而是真實案例:這個縣是我們物件庫中老舊木造存量最豐厚的來源之一,可參考我們的長野房產頁面。
外國稅額扣抵的陷阱:兩套時程,一份扣抵
重複課稅通常靠外國稅額扣抵解決:日本先對租金課稅,因為租稅協定把課稅權給了房產所在國,接著您的本國再扣抵您已繳的稅。當兩國在相同年度對大致相同的所得課稅時,這套機制運作良好。而打破這個對齊的,正是折舊。
錯位會怎麼演變
- 前幾年:日本折舊跑得快,代表日本稅極少甚至為零,因此可扣抵的金額也極少甚至為零,而您本國的申報書上已經出現應稅所得。您在本國全額繳稅。
- 後幾年:日本的折舊用盡,日本稅開始出現,但您本國的扣除額還在跑,於是本國應稅所得偏低,可扣抵的金額可能超過您用得掉的額度。
- 超限扣抵額在美國制度下,通常可在被動類別內向前追溯一年、向後結轉十年。它們不會立刻消失,但一筆八年後才用得到的扣抵,價值遠低於今天的現金。
兩個減輕影響的細節
第一,非居住者屋主不必繳約 10 % 的日本住民稅(日文「住民税」,juminzei),因為這項稅是對 1 月 1 日設籍於日本的人課徵。因此小型出租物件的日本稅負比表面稅率看起來低,可扣抵的金額也一樣低。第二,若租金由公司支付,或由不自住的個人支付,可能會有 20.42 % 的扣繳,而那是透過年度申報退補的預繳款,不是最終稅負。這兩點都寫在我們的非居住者的日本租賃所得稅指南裡,同時也說明了非居住者必須指定的納稅管理人(日文「納税管理人」,nozei kanrinin)扮演的角色。
把日本這一側報好並非可有可無,而且正是這份申報書產生您扣抵的證據:請見我們對確定申告(kakutei shinkoku),日本年度所得稅申報的逐步說明。請保留日本的繳稅收據:外國稅額扣抵的價值,完全取決於您能不能證明那筆稅真的繳了。
在哪裡報稅,答案就完全不同
境外建物的折舊,是各國稅制分歧最大的領域之一。下表是一張地圖,不是裁定,而且規則會變動:報稅前請與當地專業人士確認您的做法。
| 報稅國 | 境外出租房產的建物可折舊嗎? | 年限或費率 | 要注意什麼 |
|---|---|---|---|
| 美國 | 可以,而且是強制的 | ADS 直線法 30 年(住宅用,2017 年之後啟用);較早啟用或非住宅用為 40 年 | 第一年適用月中慣例;出售時有折舊追回 |
| 英國 | 住宅本體不得提列折舊 | n/a | 境外房產所得依英國規則計算,並填報於境外所得頁 |
| 澳洲 | 可以,屬資本工程 | 每年 2.5 %,分 40 年,適用於 1987 年 9 月 15 日之後開工的建物 | 住宅房產的二手設備與機具扣除額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取消 |
| 加拿大 | 可以,但可自行選擇是否提列 | 第 1 類資本成本扣除(CCA),餘額遞減法 4 % | 不得因此產生或擴大租賃虧損;超過 10 萬加幣的境外房產須另行申報 |
| 法國 | 未附傢俱出租制度下不可;附傢俱出租則可以 | 附傢俱出租:分項折舊,常見為 25 至 40 年 | 日本所得在日本課稅,法國依協定給予減免 |
| 德國 | 原則上免稅但適用累進保留,因此所得須依德國規則重算 | 建物折舊 2 %,2022 年之後完工的建物為 3 % | 免稅的所得仍會拉高您其餘所得適用的稅率 |
| 西班牙 | 可以 | 取建造成本與評定建物價值之較高者的 3 % | 超過 5 萬歐元的境外資產另有申報義務 |
| 義大利 | 個人不得折舊 | n/a | 境外房產所得原則上以在國外核定的淨額計算 |
| 巴西 | 個人不得折舊 | n/a | 境外租金按月課稅,日本已繳稅款依協定減免 |
有兩個模式很明顯。允許扣除的國家,速度幾乎都追不上日本,所以上面那種錯位是常態,而不是美國獨有的怪癖。而完全不允許扣除的國家,特別是英國,會在一個完全忽略日本扣除額的稅基上對日本租金課稅,這使得日本的節稅效果對英國屋主的價值,遠低於對美國屋主的價值。
香港與新加坡原則上不對個人的境外租金收入課稅,因此日本的折舊對當地稅負沒有影響;台灣則把境外所得併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,超過門檻才課稅。三地都不採用日本的四年折舊年限,實際申報請向當地會計師確認。
代價最高的幾個錯誤
因為金額看起來很小就略過折舊
在美國,成本基礎會按已扣除或可扣除的折舊金額調減。十年不申報,出售時仍然當作您申報過:獲利以調減後的基礎計算,而您什麼扣除額也沒換到。如果您已經漏了兩年以上,正確的補救是變更會計方法並做一次補提調整,而不是堆一疊更正申報書。請明確地向您的報稅會計師提出這一點。
忘了轉售時的折舊追回
折舊是遞延,不是贈與。出售時,獲利中可歸屬於直線法折舊的部分,在美國制度下最高按 25 % 課稅。日本有自己的資本利得規則,而且在持有滿五年處有一道陡峭的分界,我們在在日本出售房產的資本利得稅一文中談過。請在進場之前就規劃好出場。
把日本的年限套用到自己的申報書上
在美國或德國的申報書上用日本的四年折舊,不叫積極,而是單純錯誤,而且這是我們在買家寄來的試算表中最常見到的單一錯誤。日本的數字屬於日本的申報書。
因為日圓波動就重算成本基礎
成本基礎是歷史數字。匯率變動會改變您換算後的租金價值,也會改變出售時的獲利,但不會改變您在取得當日就定下的折舊表。
折舊土地,或折舊全部價款
這種情況比您想像的常見,通常是因為契約上只寫了一個數字。在上表的任何一套制度裡,土地的部分都不得折舊。
忽略了扣除額旁邊那些申報表
以自己名義直接持有的房屋,不算境外金融帳戶,但收租的日本銀行帳戶很可能需要申報,而透過公司或信託持有,則會牽出完全不同的一整套表格。在選定架構之前,請先讀我們的在日本設立公司投資一文:對單獨一棟房子而言,海外的申報負擔往往超過日本這邊的好處。
結語:一棟房子,兩套折舊表,一個計畫
從海外折舊一間日本的出租房產,一旦接受核心事實就不難:同一棟建物會被攤提兩次,跑在兩座時鐘上,而只有日本那座跑得快。用一份站得住腳的文件分攤土地與建物,在買進當日以本國貨幣固定成本基礎,從第一年起就把日本的折舊表和本國的折舊表並排跑,並事先決定哪幾年您願意在本國繳稅、而且沒有扣抵可以沖銷。
照這個順序做,數字是可預測的。事後才做,數字就是驚嚇,而且通常出現在您出售的那一年。如果您還在挑物件,我們的日本待售房屋目錄呈現了這些計算的起點價格,而待售古民家頁面上那些老舊木造存量,正是兩套折舊表落差最大的類別。至於購買本身,整個流程在我們的日本購屋指南中一步一步寫清楚了,而我們的全程陪跑服務則從找房一路帶到交屋,日本的文件流程由我們陪著您處理。
常見問題
境外出租房產要折舊幾年?
在美國替代折舊制度(ADS)下,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後啟用的住宅出租房產為直線法 30 年;在此日期之前啟用的房產,或非住宅建物,則為 40 年。27.5 年只適用於位在美國境內的房產。
位在日本的房屋可以用 27.5 年嗎?
不行。主要使用地在美國境外的房產,必須採用替代折舊制度,住宅出租為 30 年。用 27.5 年會高估扣除額,而且這個錯誤會一路跟到您出售的那一天。
日本木造房屋 22 年的規定,適用於我本國的申報書嗎?
不適用。22 年的法定耐用年限,以及由此衍生、法定年限已用盡的中古屋四年攤提,都只適用於日本的申報書。您的本國會對同一棟建物套用自己的年限。
如果我不需要這筆扣除額,折舊可以不提列嗎?
在美國制度下,實際上是強制的,因為不論您是否申報,成本基礎都會按已扣除或可扣除的折舊金額調減。在加拿大則確實可以自行選擇。略過任何一年之前,請先確認您適用的規則。
日本的房產要怎麼分攤土地與建物?
當賣方是應稅事業者時,使用契約上載明的消費稅,因為它只對建物課徵。否則,依土地與建物的固定資產稅評價額比例分攤總價,這些數字都在市町村的稅務證明書上。請保留這份文件。
成本基礎要用哪一天的匯率?
取得當日的匯率。成本基礎自此以您的本國貨幣固定下來,在該資產的整個持有期間都不隨日圓波動重算。匯率確實會影響您每年換算的租金收入,以及出售時的獲利。
境外出租房產的折舊,在我出售時會被追回嗎?
在美國制度下會:獲利中可歸屬於直線法折舊的部分,作為未追回的第 1250 條利得,最高按 25 % 課稅。日本則依自己的規則另行對獲利課稅,而該規則在持有滿五年後變動幅度很大。
我必須把這棟日本房屋本身填進境外資產申報表嗎?
以自己名義直接持有的不動產,原則上不屬於境外金融資產,但收租的日本銀行帳戶可能需要申報,而透過公司或信託持有,答案會完全不同。選定架構之前,請先與您的報稅會計師確認應填哪些表格。
